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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擅自倾倒工业固废,大涌镇立案查处

发布人: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9-16

  今年8月20傍晚,大涌镇城管执法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人在倾倒工业固废,当即按照职能将案件移交市生态环境局大涌分局处理。

  接报后,市生态环境局大涌分局执法人员迅速到达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胡某通过一台小面包车将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倾倒在安堂社区九龙门对面马路生活垃圾收集处。 

 

  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胡某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倾倒的工业固废进行清理,消除环境影响。

  

  为规范工业固废处理管理,重点整治镇内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混装、违规乱倾倒工业垃圾的行为,规范全镇工业固废处理机制,大涌镇政府于7月份出台了《大涌镇2020工业垃圾收集处理工作方案》,全面规范镇内工业固废处理机制,明确工业固废处置责任。

  根据方案计划,全镇辖区范围内同时开展工业垃圾规范处置行动,按照工业垃圾“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需自行委托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环保服务公司回收处理。各村(社区)督促落实辖区内企业完善工业固废分类和处置工作。生态环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治污责任,依法查处镇内违规倾倒工业固废或不落实固废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大涌分局提醒广大企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新固废法规定,有“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行为的,将“处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此外,非法倾倒、转移、处置工业固废不仅要面临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影响的更会面临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还会影响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企业环境信用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其金融贷款、行政许可等多方面利益。

  下一步,大涌镇将继续保持对违规处理工业固废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强化部门协作,不断提高工作合力,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