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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推进创文,打击“非法倾倒”不手软,大涌镇抓获两名涉嫌倾倒“锅炉渣”嫌疑人

发布人:大涌镇宣传办 发布时间:2018-04-11

当前,大涌镇正在积极推进文明镇街创建工作

其中一项措施就是

大力治理非法倾倒工业垃圾现象

以维护辖区街道路面的清洁卫生


4月11日上午,大涌镇环保、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在群众协助下,在大涌镇安堂工业园抓获2名涉嫌倾倒“锅炉渣”的嫌疑人,并现场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案件发生过程



上午,两名江西籍的男子在安堂工业园区内准备非法倾倒工业垃圾,被园区群众发现,在接报后,大涌公安分局民警和园区群众一起将该两名男子抓获,随后环保部门及时跟进,现场对该男子进行立案查处。



大涌君接报后赶赴现场采访,发现一辆湖南牌的大货车上装满了“锅炉渣”,两名非法倾倒这些工业垃圾的男子已被警方控制。据安堂工业区的管理人员介绍,在早上11点钟左右,发现该两名男子准备在工业园区内倾倒垃圾,于是合力进行了围堵,并及时通知警方和环保部门处理。

     

面对环保执法人员的询问,这两名非法人员还百般狡辩,说他们自己只是路过这里。



据环保部门的执法人员介绍

这些工业垃圾是洗水厂的“锅炉渣”

如果随意倾倒,会对土壤造成污染

这种行为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八项,环保部门立案查处,如果违法行为情况属实,这两名男子可能面临最高罚款5万元的处理。


法律知识链接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一)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

(二)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

(三)将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

(四)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的;

(五)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

(六)擅自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

(七)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

(八)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希望各位市民不要以身试法

共同来监督这些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

为我们建设美丽家园保驾护航


(图、文/大涌电视台、环保分局、城管执法分局,由大涌发布编辑部编辑,如需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