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孟礼

副主席(副会长)

杨乐君

副主席(副会长)

杨 威

副主席(副会长)

李周泉

副主席(副会长)

萧志豪

主席(会长)

李兴畅

副主席(副会长)

张锡复

常务副主席(常务副…

李文亦

副主席(副会长)

萧灿枢

副主席(常务副会长…

伍华善

副主席(常务副会长…

新闻动态

@大涌职工:住院可领取慰问金!你知道吗?

发布人:大涌镇宣传办 发布时间:2017-04-06

人生最痛苦的事

莫过于生病住院



而人生更痛苦的事

是生病住院了,还没人关心

(扎心了,老铁)



你知道吗?如果你是在职的工会会员,又不巧住院了,那就可以领取“住院慰问金”哦!


为向广大工会会员提供“普惠、精准、全面”的职工服务保障,中山市总工会于2017年4月1日起实施“中山市在职的工会会员住院暖心行动”,为符合条件的在职工会会员发放住院慰问金,让住院会员真正感受到工会大家庭的温暖。


申领条件


1、工会会员会籍关系所在基层工会属中山市总工会管理(含直接或间接管理等关系,包括属地管理和双重管理等形式),且所在单位按规定向市总工会缴交工会经费; 


2、未办理退休手续,且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并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工会会员;


3、因各类原因在市外县级以上或市内镇区以上一级医院连续住院达到5天或以上。 住院天数按“计入不计出”的原则,入院当天按1天计算,出院当天不计算。


慰问金额


慰问金标准为每人300元,同一年度内同一工会会员暂定只予发放一次。


申领时间


在职工会会员从住院之日起180天(6个月)内申请。


申报材料及流程

申报材料

1、《“中山市在职工会会员住院暖心行动”慰问金申领表》(详见附件)原件; 慰问金申领表可手工填写,亦可电脑直接打印。 


2、会员身份证、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3、会员参保证明复印件; 


4、出院小结或疾病证明书等可证明住院天数的材料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由基层工会审核是否与原件相符后加盖公章。


申领流程

1、住院会员将申领资料递交至本人所在基层工会,由工会会员所在基层工会具体负责资料审核工作,并及时加具审批意见及盖公章。


2、由各工委会复核有关材料,并及时加具审批意见及盖公章。


3、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在接到符合条件的申领材料起,于7个工作日内将慰问金发放完毕。

(附件)


答疑解惑

问:住院天数如何计算?例如4月3日入院4月7日出院,应该算几天?

答:住院天数按“计入不计出”的原则,入院当天按1天计算,出院当天不计算。所以按4天算。


问:女工会会员分娩住院,是否可领取?

答:可以,只要住院并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获得慰问金。


问:职工会会员住院期间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影响领取? 

答:如在解除劳动关系前已申请,则不影响。


问:慰问金领取登记材料中的佐证材料,有些什么具体要求? 

答:住院费用结算单、入院通知书、出院小结、日费用清单,疾病证明书等可证明住院天数的材料复印件。


问:在职工会会员外地住院(例如:出差外地患病住院、农民工回乡下治病住院等),是否可领取?

答:只要是在市外县级以上或市内镇区以上一级医院连续住院达到5天或以上就可以。




(本文来源于中山工人在线,大涌发布编辑部编辑,如需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