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这些人可免租入住200平方米以上房子!工作5年后可无偿获赠
发布人:大涌镇宣传办 发布时间:2017-03-29
咱们伟人故里——中山
一向是人才发展和创业的福地
每年都有许多优秀人才来到这里
工作、生活扎根于此
如何才能更好集聚人才呢?
昨日,中山发布人才“18条”新政
在全国率先提出直接认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
让人才“名利双收”
广东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副处长王志云:“这种认定和资助方式充分体现了用人单位对人才评价使用的主体作用,改变了过去主要根据申报材料和评审答辩来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额度、主观性和偶然性因素较大的做法。此外,资助经费直接用于个人生活补贴,引导财政资金更多投入‘人’身上,让人才更有成就感、获得感。”
■大力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按国际领先、国内领先、省内领先三个档次,分别给予最高3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资助。
■大力引进紧缺拔尖人才。对科技创新、企业经营管理、金融领域的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按实际年工资薪金收入1:1比例提供生活补贴,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享受期为3年。
■加大柔性引才力度。支持我市企业在国内外设立研发中心、分支机构、孵化载体,就地吸引使用人才智力资源,经评审认定,给予50万元至300万元资助。对来中山短期工作连续1个月以上的专家,按照单位实际支出的薪酬,分层次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生活补贴。
■加大企业引才聚才力度。突出企业引才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引进人才,每成功引进1个“珠江人才计划”团队,分三档给予用人单位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补贴;每成功引进1名全职院士,给予用人单位200万元补贴;每成功引进1名国家“千人计划”人才、“万人计划”人才或“珠江人才计划”领军人才,给予用人单位20万元补贴。
■实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入选“广东特支计划”的,在省财政资助基础上给予1:1比例的配套资助。
■实施青年人才培养工程。对引进到我市工作且年龄在45岁以下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总额不少于30万元、20万元市政府特殊津贴及购房补助。给予我市在站博士后2年共30万元科研经费和生活补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给予1:1比例的配套扶持。
■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对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40万元、10万元的经费资助;被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大师工作室的,在中央或省财政资助基础上给予1:1比例的配套资助。实施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制”教育模式,对与职业(技工)院校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的本市企业,每培养一名技能人才给予2000元补助。
■加强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建设院士工作站、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重点实验室,分类别给予100万元至10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助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企业自主创新力。鼓励有条件的镇区开设留创园分园,根据入园企业创新创业情况,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工作经费补贴。
实施人才安居工程
我市引进的“两院”院士等第一层次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可选择享受200万元购房补助,或选择免租入住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在我市全职工作满5年的,可无偿获赠所租住房。
第二层次至第六层次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分别享受10万元至50万元购房补助,3年内可免租入住面积最大15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
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申请首套住房贷款时,可享受最高上浮20%的贷款额度。
推行“中山优才卡”服务
人才凭卡在社会保障、购房购车、职称评定等方面与户籍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并在住房保障、配偶就业、入户入学、医疗保健、绿色政务、文体生活等方面享受优先便利服务。
建立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健康档案,在市内定点三甲医院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和绿色医疗服务。
人才们,还围观么?
快来!我们已发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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