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提升
发布人:中山市大涌镇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6-01-12
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从18%调整为20%。
今次,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幅度从18%调整为20%,调整对象为我市按灵活就业方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参保人员。
据了解,调整后,养老保险最低缴费金额由每月每人433.44元调整为481.60元;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金额由每月每人494.69元调整为542.85元;而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就由原来的每月每人739.69元调整为787.85元。
大涌镇人社分局社保股负责人杨丽璇表示,市民可以结合自己的参保情况按规定如实申报缴费。
市民有疑问,可以拨打劳动保障服务热线12333进行咨询。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