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禁入我市行政区域
发布人:中山市大涌镇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10-08
2014年9月1日起,我市对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俗称“黄标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我市行政区域,违者处予罚款200元,扣3分。
记者从大涌环保分局了解到,注册地为大涌的“黄标车”有800多台。
据了解,为了有效削减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净化大气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4年9月1日起,全天24小时限制未持绿色环保标志汽车,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行。镇环保分局和大涌交警大队也将联合行动,除了通过电子警察抓拍 “黄标车”之外,还加大路面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