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和交警加大路检力度 严查“黄标车”
发布人:中山市大涌镇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7-23
2014年9月1日起,我市对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俗称“黄标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我市行政区域,近日,镇环保和交警继续加大“黄标车”冲禁的打击力度,开展每周至少2次的路检,并对违者处予罚款200元,扣3分。
7月22日下午,大涌环保分局和交警大队的执法人员联合在兴华路设卡拦查过往车辆,对怀疑未持有效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现场利用中山市机动车环保标准审核系统,检查该车辆持是否持有环保标志。
从当日执法情况来看,共检查了12台可疑车辆,其中,查获3台黄标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90条以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第1款第13项的规定,镇交警部门对这3台“闯禁”黄标车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2013年7月,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中山市“十二五”机动车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和《“黄标车”提前淘汰“以奖促淘”奖励办法》,对2015年12月31日前提前淘汰的非财政供养类黄标车实施奖励,淘汰奖励标准上限为3万。
镇环保和交警部门呼吁黄标车车主在奖励期限内尽快淘汰“黄标车”,大家共同营造一个良好清新的道路交通大环境。